贺铿:中小企业50%以上贷款来自民间,金融机构服务不足
原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贺铿近日表示,中小企业贷款一半以上来自民间接待,成本高,期限短,而金融机构没有真正把支持企业当作自己的根本任务。
贺铿是在出席每日经济新闻举办的2013中国小微金融高峰论坛时做出上述表述的。贺铿强调,中国的金融机构在服务国有企业方面非常积极,尤其表现在理财产品上,而广大的中小企业则没有得到应有的服务。
据贺铿了解,现在的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主要有三种:一是民间借贷;二是B2B形式的私人投资公司;三是经营银行理财产品的中介公司。而且这三种方式的贷款利率高达25-30%。因此小微企业不仅融资难,而且成本高。
另据贺铿透露,去年6月国家审计署曾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报告并指出,截止2011年年底,在审计署调研的746家中小企业中,有50%的贷款余额是从民间借贷获得的。而且有55%左右的贷款是少于半年期的短期贷款,贷款利率均高于国家规定的贷款利率的四倍,即25%以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因此,民间借贷普遍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水平常常让民间借贷游走在法律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