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30%以上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
近日,有企业反映在政府采购中,经常受益的都是一些大企业,小企业往往不被重视。
对此,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四川省早已专门出台了相关文件。
据介绍,今年9月,四川省正式实施《四川省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编制政府采购文件时,不得通过技术参数、性能指标设置逐项排斥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另外,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解释,《意见》针对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困惑对症下药,包含着2层意思:1、采购文件不能再对中小企业设置排斥性的倾向指数;2、降低了中小企业进入政府采购的门槛。不再把评审的焦点放在规模条件上,而是更多放在采购产品本身。
文件有明确规定,但仍有不少中小企业对政府采购心存疑虑。对此,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受理处处长陈卫东表示,“中小企业应该更详细地了解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则,不仅要知道‘消除歧视’的规则,还要研究相应的优惠规则,搞清自己到底有哪些权益。”
除此之外,中小企业还应积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高自身的中标率。据介绍,一些中小企业可能由于较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太熟悉招标文件要求。“例如,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目的是为了审查年检记录,以判定供应商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但个别中小企业却只提供正本复印件,因而无法查询记录而导致废标,让人遗憾。”陈卫东认为,中小企业更应从细微处入手,了解自己的每一项权益,熟悉采购的每一项规则。只有政府和中小企业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贯彻政府采购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之惑。
除此之外,中小企业还应积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高自身的中标率。据介绍,一些中小企业可能由于较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太熟悉招标文件要求。“例如,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目的是为了审查年检记录,以判定供应商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但个别中小企业却只提供正本复印件,因而无法查询记录而导致废标,让人遗憾。”陈卫东认为,中小企业更应从细微处入手,了解自己的每一项权益,熟悉采购的每一项规则。只有政府和中小企业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贯彻政府采购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之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