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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营改增”:让中小企业享改革红利



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公告指出,财税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自2013年8月1日起,山东“7+1”个行业开始试点“营改增”,中小企业迎来了减负契机。据了解,山东目前已确认试点纳税人6.55万户(不含青岛市),参与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普遍下降,其中,现代服务业税负将降41.8%。

“除了融资难,税负重是长期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另一因素,此次全国实行‘营改增’税制改革,山东的中小企业将大大受益,从而为山东深化产业分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税收环境,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将产生深远影响”。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陈华教授这样称。

今年8月山东实行“营改增”得到了中小企业的充分认可,很多中小企业表示自己能够“减负”发展。

“自从实施营改增这个政策以来,我们公司的税率从6%下降为3%,这对我们小企业来说减轻了不小负担,原本打算放弃经营的念头没有了,打算趁着这一改革红利好好干一场。”济南某经营软件服务的公司经理张先生对记者说。

济南市一家经营信息咨询服务的公司会计张女士则表示,由于很多客户都希望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之前他们交营业税因开不了增值税发票从而流失了很多客户。自从“营改增”以后,我们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了,客户增加了,合作关系也就大大加强了。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高新区今年年初新成立了一家公司,该公司主营环境安全评估检测项目。“自今年8月1日起,山东实行营改增试点以来,我们公司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纳税,税率由原来营业税的6%降低至增值税的3%,企业减税幅度达到40%以上,全年能减税达到70万元,这样我们就把这部分资金用于软件研发和开拓市场,让企业能更快的发展,营改增的政策着实在我们创业初期伸出了援助之手。”该公司徐经理这样说到。

山东相关企业纳税人普遍反映,此次山东实行“营改增”税收改革政策让很多企业尽享改革红利,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生存负担,也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经济氛围。但也有企业表示,“营改增”的实施让自己喜忧参半。

济南零点物流处一家从事货物运输代理公司的王经理就表示,公司一年的营业收入近2千万,自营改增,每个月缴的税有所减轻。但税负减轻的同时也有烦恼。他说,很多合作的个体车辆不能开增值税发票,我们就必须考虑其价格优惠能否达到税负扣除的额度,并且只能要求业务部门尽可能选择能与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正规运输企业合作,如此可抵扣进项税款,但这样就给开展业务带来了限制,有时也增加了成本,甚至会出现别人给他们开具假发票的情况。该经理表示,希望政府部门能细化“营改增”的相应政策,指导企业如何处理这种无法取得增值税抵扣发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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