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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 国务院又定向出招



8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广一批具备复制条件的支持创新改革举措,为创新发展营造更好环境。其中包括更有针对性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创新的支持,搭建面向中小企业的一站式投融资信息服务体系等;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引进高层次或紧缺人才,建立事业单位编制省内统筹使用制度。

江苏省苏科创新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戚涌指出,现在高校和科研机构已经有的开始实施年薪制、项目工资制度了。实施上述制度,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特别是外国人才。

科技部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赵刚指出,实施年薪制,就是要解决科技人才工资不高,创新积极性不够等问题。有了年薪制后,一些科研经费可以用于工资支出,这相对于过去而言是一个巨大的制度突破。

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

8月3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去年6月以来部分地区开展相关改革先行先试,破解创新驱动发展瓶颈制约,探索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环境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取得积极进展。

会议决定,将目前比较成熟、已具备复制推广条件的若干项改革举措在更大范围内实施,绝大部分推向全国。主要包括:

一是更有针对性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创新的支持。搭建面向中小企业的一站式投融资信息服务体系,支持以从核心龙头或大型企业获得的应收账款为质押,为关联企业提供融资,发展贷款、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捆绑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新模式,提高金融支持创新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二是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托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开展集专利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于一体的综合服务。

三是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采取年薪制等。

四是拓宽外籍人才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转换渠道等。

五是实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税。会议要求,对其他尚未推广的改革举措,先行先试地区要加快推进落实,强化督查考核,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要及时总结成功做法,并加以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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