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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商行推"中小企业主贷款"最高可贷500万元



小老板最高可贷500万元
市商业银行推出"中小企业主贷款",最长期限可达5年

遇到融资需求,中小企业若以法人单位名义申请贷款,要跨过为数不少的“门槛”,若以企业股东的个人名义申请贷款,相对就简便一些。近日,厦门市商业银行成立了中小企业主贷款中心,并面向企业股东和个体户推出“中小企业主贷款”,贷款金额最高可至500万元,期限最长可达5年。


目前,厦门商行80%以上的开户企业为中小企业,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余额占总贷款余额的75%以上。


中小企业主贷款中心经营包括质押贷款、消费贷款与投资性贷款在内的20余个品种的个人贷款。其中,个人投资性贷款是向以自然人名义申请,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股东发放的,用于个人所从事的生产经营周转的贷款;主要包括种类有:中小企业主贷款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中小企业主贷款要求申请人能够提供有效担保,原则上应能提供有效抵(质)押担保,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除外。以房产作抵押的,抵押率最高可达7成。在客户材料齐备的情况下,贷款审批最快3日就可完成,而且,借款人一次申请可以多次循环使用,即借款人在借款期限、额度范围内需要用款时,可随时在该行中小企业贷款中心自己办理,无须进行用款审批。记者钟榕华报道 (2006-05-10 来源:厦门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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