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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制完善进一步激活中小企业板



  中小企业板自2005年12月1日推出独立的中小板指数以来,该指数见证了中国资本市场由连续4年的下跌转为历经磨难后的波澜壮阔式的上升行情。自2005年12月1日至今,中小板在1350点到1400点经过连续4个月的整固后终于拉开了第三大浪的爆炸式上升,本周指数一度冲破了2000点整数大关,累计上涨幅度在50%左右,这还未包括指数推出之前的股改上涨幅度,目前指数依然运行在第三大浪之中。中小板创立以来无疑是成功的,各项经验正被主板吸取。

  中小板交易机制得到推广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交所日前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并将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在本次规则修订中我们看到中小企业板的优良的交易机制在经过市场反复检验后得到了进一步的推广,深交所《交易规则》的制订围绕两大原则进行。一是适应市场日渐多样化的交易需求,引入差异化的交易机制、提供市价申报、完善大宗交易制度、吸收并完善了在中小企业板行之有效的开盘、收盘集合竞价制度、交易公开信息披露制度和异常波动停牌制度等;二是充分贯彻落实新《证券法》的精神,明确交易所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重点监控的各种情形和相关监管措施,引入特别停牌机制,并为T+0回转交易制度、融资融券制度留下了制度接口。就此看,前者是借鉴中小板成功经验并加以在主板推广,后者立足于创新。

  根据深交所对《交易规则》的解释看,这次修订主要在六个方面进行制度创新。一是吸收并完善了中小企业板开、收盘集合竞价制度、交易公开信息披露制度和股票异常波动停牌制度;二是提供五种市价委托申报方式,分步骤实施,第一步首先提供“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和“本方最优价格申报”;三是针对异常交易行为,引入了特别停牌机制,加强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四是在交易价格、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等方面对大宗交易制度进行了完善;五是完善了有效竞价范围的设置方法,并根据中小企业板股票的交易特点,调整了中小企业板股票的有效竞价范围,体现交易机制的差异化。

  有利于中小板健康发展
  《规则》由于借鉴中小板先进经验,所以具体涉及到中小板交易规则修改的不多,其中在有效竞价范围的比例上对中小板作了具体规定。要求中小板股票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3%。这点主要是由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性质决定的,目前上市乃至今后上市的中小企业必然是股本规模不大的公司,流通股份的规模比较有限,推行上述的交易规则有利于公司股价的有效正常运行,最大程度上避免股价受到资金的过分操纵,在中小板诞生以来的交易过程中,由于上述的操纵行为确实在市场中有一定存在,在这次的交易规则修改中,将很大程度上杜绝股价短期的过分偏离,保护市场的交易环境,也有利于中小板的健康发展。

  新规则预留很大空间
  新规则引入差异化的交易机制、提供市价申报、完善大宗交易制度等,同时引入特别停牌机制,并为T+0回转交易制度、放宽涨跌幅限制、融资融券制度留下了制度接口。其中部分是针对整个市场的交易信息披露的,如特别停牌机制可以有效防范股价的不公平交易行为,提高市场公平交易环境,对市场的长远发展是极为有利的。此外市价申报、T+0回转交易、放宽涨跌幅限制、融资融券制度有助于活跃市场、增加交投。在资本市场经过4年多调整的当前,更有利于市场交易机制的完善,为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规模奠定坚实的基础。

  中小企业板作为目前深市打造的“拳头产品”,而且由于市场环境比较健康,规模比较小,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管理层进行交易制度创新试点的“实验室”,交易机制完善有助于中小板产生更加活跃的市场交易行为,并为今后规模的扩张提供了较好的事先准备。
  2006.05.18 证券时报 【蔡钧毅】(上海证券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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