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中小商业企业信用评价试点的通知
各试点省(市)初评推荐机构、各会员单位:
经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联合颁发的整规办发[2007]3号文件批准,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是全国首批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试点的行业协会之一。
根据全国整规办、国务院国资委[2007]3号文件《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会重新修订了《中国中小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中国中小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中国中小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信息管理办法》,制定了标准的《中国中小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表》、《中国中小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初评推荐表》、《中国中小商业企业信用等级社会调查函》以及《中国中小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实施方案》,现一并予以正式发布,请在评价试点中遵照执行。
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是我国社会信用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行业自律,打造企业信用基础,防范企业信用风险,提高企业信用经营与经营信用的能力有着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希望各试点省(市)初评推荐机构、各会员单位要加强对信用管理工作重要意义的培训教育,在自愿的基础上,动员企业积极参加评价试点工作。
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是一项新的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要求在评价过程中,严格按照本会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和评价标准等6个文件的规定,严肃认真、扎实有效地搞好试点工作。
开展评价试点过程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协会信用评价管理部联系。
联系电话:010-68572091 、68579804
传 真:010-68579676
联 系 人:秦绪松 13801209230
二OO七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