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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关于举办百万中小企业上网培训启动暨2006年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局(厅、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扎实推动“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进一步提高政府主管部门及社会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能力,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扩大培训范围,提升培训档次,规范培训内容,全面布置2006年中小企业上网培训、高级经理工商管理培训、职业经理人培训等“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相关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将于2006年6月16—17日在北京举办“百万中小企业上网培训启动暨2006年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百万中小企业上网培训启动仪式暨工作动员;
  2、百万中小企业上网培训实施方案介绍;
  3、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的总体实施方案及2006年中小企业培训工作重点介绍;
  4、促进中小企业培训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介绍;
  5、高级经理工商管理培训工作安排和要求;
  6、远程培训与中小企业521卫星培训计划实施方案介绍;
  7、职业经理人培训、测评与推荐整体方案介绍;
  8、银河培训工程学员及培训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介绍。

  二、会议时间地点
  2006年6月16日—17日,会期两天,6月15日报到(报道地点:北京中工大厦)。
  16日会议地点:世纪金源酒店(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
  17日会议地点:北京中工大厦(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

  三、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主管培训工作的负责同志或处长1名,承担“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培训任务的机构(包括地方和中央)负责人1名,部分省(区、市)中小企业信息网负责人1名(中小企业信息网另行通知),以及大型IT企业、中介机构的培训负责人。

  四、会务事项
  会议住宿地点安排在北京中工大厦,参会代表统一安排食宿,每个参会代表收取部分食宿费800元,不再收取其他费用。会议不安排接站,请代表自行前往。
  请各省、区、市代表于6月12日以前将参会回执返回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五、联系方式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晓鸣 王晓原 王 征
  电 话:010-68595209 68595305 68595206
  传 真:010-68595202
  电子邮件:info @ sme.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锐 张 伟
  电 话:010-68535626 68535627
  传 真:010-68535701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
               二○○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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