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热议:政府要为中小企业撑腰
民建中央发言获得众委员响应,政府宜从财政、融资、机会平等等方面加以扶持,给中小企业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使它们健康壮大甚或能借机转型升级
在全球金融危机尚未退散的背景下,如何让中小企业蓬勃发展、变“危”为“机”,成为两会间的热门话题。民建中央发言称,中小企业面临诸多困难,政府宜从财政、融资、机会平等等方面加以扶持,使它们健康壮大甚或能借机转型升级。此议颇得众委员的认同和响应。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中小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冲击。虽然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缓解负面影响,但是中小企业仍然面临多方面的难题。
2008年11月后,我国出口连续12个月同比负增长,外向型中小企业遭受沉重打击。此外,中小企业融资在危机中更显艰难,资金相当紧张。国家的“救市”措施多倾向于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企业,使缺少阳光关照的中小企业境况雪上加霜。有调查表明,垄断行业中民营企业进入比例不过20%,而铁路行业这个比例仅为0.6%。与此同时,当前国家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调整资源税以及加大环境生态保护力度,都要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中小企业负担。
2009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正在全球金融危机的漩涡中苦苦支撑的广大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可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市场机制不完善、政策不配套等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依然存在。”民建中央称。
因此,民建中央建议,国家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的财政政策支持体系,加大财政税收的帮扶力度,减税、减费、减息,继续大力减轻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政府应当针对中小企业的需要实施诸如放宽费用列支标准、设备投资抵免、亏损抵免、再投资退税等措施,允许个人独资和合伙中小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间进行选择等多种税收优惠形式。”
同时,政府和社会要建立创新利益补偿、风险分摊和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中小企业的创新平台。“要建立科技开发准备金制度,并对科技开发基金的用途进行规范管理。保护创新者利益,让企业敢于创新。”
再者,打破民企市场准入的“玻璃门”对活跃中小企业意义重大。虽然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意见》都有鼓励推进之策,但是现实中以民营为主的中小企业进入垄断行业的门槛仍然很高,行政性壁垒仍然时时可遇见。民建中央认为,加快重点垄断行业的开放是改革开放中的新内容。
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也递交提案说,政府需要进一步打破中小企业和民间资本在行业进入上的壁垒,进一步放宽在金融、电信、电力、交通运输、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行业对民营企业的限制,减少审批事项与环节,加强市场监控。
有的委员还从中小企业和国有大型企业债务关系着手证明改进的必要。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工商联副主席王小兰说,不仅在进入壁垒上,和国有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吃亏,连债务上也总是受伤的一方。根据2008、2009两个年度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情况的持续调查,国有企业拖欠账款问题非常严重,而且有恶化趋势,特别是在通讯、石化等领域。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顽疾。民建中央支招,除了完善多层次银行体系,让中小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外,在直接融资方面要积极建构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和壮大创业板,尽快实现股份代办转让系统和产权交易市场,在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的同时,拓宽风险投资基金的来源,构建天使投资与创业企业的网络交流平台。
对于中小企业融资,马蔚华说,考虑到市场和资源的有限性,为了尽量防止因政策向大企业倾斜而自然形成的、针对中小企业的“挤出效应”,政府应该着重优化中小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外部环境。他重点提到,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之一。
“具体来说:一是政府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或再担保机构的设立和引导,对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与银行共同承担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就效益来说,银行融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对当地形成的税收等综合效益远大于银行贷款3%~4%的利差收益);二是设立一定的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对于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上的损失,由基金进行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
马蔚华还特别提到,应收账款质押是《物权法》所认可的质押方式,借助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有利于中小企业盘活资金,改善流动性,但实践中往往由于作为买方的大企业过于强势,不愿配合而导致商业银行难以对应收账款的真实性进行有效核实。为了解决这一实际操作中的难题,建议政府在财务制度安排上实行“应收账款凭证化”,即由国家制定具有标准化和唯一性特征的“应付账款”财务凭证,并在条件成熟时建立电子化“应付账款”财务凭证管理平台。
此举的好处是,中小企业申请商业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时,可以该“应付账款”财务凭证作为其持有应收账款的依据,商业银行通过查询和核对真实有效的,即可开办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这一方式可有效解决商业银行应收账款融资难题。王小兰也赞成这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