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  创新  协作  规范   |

环保部拟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提高统计有效性



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日前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环境空气污染特征发生了新的变化,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修订。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日前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听取《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修订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稿)》,以及部分申请上市或再融资公司的环保核查意见。

周生贤听取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情况汇报,原则同意修订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他指出,《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自1982年首次制定并发布实施以来,较好地适应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环境管理的需求,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环境空气污染特征发生了新的变化,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修订。

周生贤强调,修订后的标准要充分考虑中国环境空气质量特征,以最新的环境空气质量基准为基础,整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体系,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科学性和数据统计的有效性。在修订过程中,要进一步深化对环境标准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在更大范围内征求意见,待条件成熟后按程序提请部常务会议审议。

据介绍,现行的《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自2006年起实施。周生贤指出,随着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诉求的提高,环境监督执法的深入和环境监察工作任务不断加重,有必要对《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进行修订。

据悉,修订后的建设标准内容由原来的53项增加到65项。修订后的达标验收管理办法突出了分类验收、科学量化和操作性强的特点。会议决定,《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修订稿)》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稿)》经进一步修改后发布实行。

主办单位: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 技术支持:北京农商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甲18号院 联系电话:010-82036381 82036388 82030467 (同传真) 邮 箱:zxsx@zxsx.org
京公安网备案号: 11010202010464 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0602989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