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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创新税收政策的国际借鉴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中数量最多、分布最广、吸纳就业作用最大的一类实体,也是当前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主体,在扩大就业渠道、推动经济发展和促进市场繁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现有中小企业约100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这些中小企业每年为国家创造约60%的GDP,提供约75%的城镇就业岗位。

  一、当前我国对中小企业发展创新的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

  我国于200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从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几方面提出原则性的规定,是带有政策倾向的促进法,它的具体落实还需要相关的配套政策。2009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 36号文)进一步提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1年颁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划分了不同行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目前与中小企业发展创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1、小型微利企业执行企业所得税低税率。

  2、技术转让收入可减免营业税。

  3、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

  4、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可减免。

  5、再就业优惠政策。

  二、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问题

  对中小企业发展创新的政策法规方面,我国还存在一些不足:

  1、法律法规体系制订方面不够完善,立法层次比较低。我国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法律除《中小企业促进法》外,其他大多为行政规范性文件。

  2、税收法律制度与《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衔接不好。难以突出体现对中小企业这类实体的税收优惠。

  3、税收政策缺乏针对中小企业发展创新的总体思路。我国相关优惠政策比较零散,目标不明确,手段单一而且不够灵活。

  4、对科技人才的税收激励不足。由于对科技人才的税收激励严重不足,使得中小企业在成长发展中难以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从而不利于我国科技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5、针对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社会化服务的专门机构缺乏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

  三、发达国家对中小企业发展创新的税收政策

  在发达国家的工业化和信息化进程中,法律保障及税收政策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众多发达国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坚实的法律保证,促进了中小企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同时给予了强有力的税收政策支持。

  税收优惠是激励中小企业发展创新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其内容包括减免税、加速折旧、纳税扣除、税收抵免等形式。

  1、美国突出对小企业低税负、激励研究开发的政策导向,加快资金流向小企业。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资本收益税率减半,按14%征税;新购进的设备使用年限如超过5年,购入价格的10%可抵扣当年的应纳税额;允许小型企业实行加速折旧;本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如超过前3年的平均发生额,超过部分的25%免予征税;从事基础研究的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的65%免予计税,同时企业的研发费用增长额可以冲减当年税额。

  2、英国鼓励投资者开办中小企业,引导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投资者创办中小企业的投资额60%可以免税;年营业额少于2500万英镑的中小企业,每年研发投资超过5万英镑时,可享受减免税150%的优惠待遇,尚未盈利的中小企业投资研发,可预先申报税收减免,获得研发投资24%的资金返还。

  3、法国建立了中小企业研发投资税收优惠待遇。把小企业的利润税从33.3%降到19%;对实行新技术的企业给予50%的税收减免;中小企业以专利、发明等无形资产进行投资获得的利润增值部分,可以延迟5年缴纳税款;当中小企业遇到技术开发难题时,可向国家科研推广局申请低于总投资额70%的财政补助;建立共同风险基金,对中小高科技企业进行融资;成立法国风险资本保险公司,对高科技中小企业的商业贷款提供担保。

  4、日本通过低税负和多种税收优惠手段,体现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节约能源的原则。对试验研究费用超过销售收入3%的中小企业及创业时间未满5年的中小企业,减收3%的法人税;中小企业新技术投资享受购置价7%的法人税额特别扣除;对于节约能源或利用新能源的中小企业,在设备折旧等方面给予较大的税收优惠,如购买或租借的设备,在使用的第一个纳税年度可以作30%的非正常折旧。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发达国家激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政策主要有以下特点:

  1、税收激励针对性强。各国普遍采取了有针对性的税收激励政策,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补充和调整,既体现了国家宏观调控的基本导向,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2、激励政策系统化。以上各国激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政策涉及所得税、流转税、财产税等多个税种,并且各税种能够相互配合与强化,发挥出合力,建立了较系统的税收激励政策体系。

  3、激励方式多样。各国政府普遍制定实施了多种多样的税收激励方式,例如减免税、加速折旧、费用扣除、投资减免等,并且优惠方式、力度明显,规定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

  四、对我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创新的税收政策建议

  构建并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创新的法律法规环境,建立健全税收政策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企业发展创新的内在动力,提高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政府应加强引导中小企业的发展方向,鼓励新能源、自主创新型的项目开发,增加扶持力度,推动中小企业实现经营模式转变。

  1、税法应对中小企业有明确的政策界定,对小型、微型企业和成长型高科技企业实行差异化税收政策优惠。

  2、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的外部支持系统。对高校科研机构、人才培训机构、信息咨询机构、融资担保机构等与中小企业紧密协作或对其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组织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促进中小企业外部环境尽快优化。

  3、体现目标导向的多层次税收优惠。

  一要降低中小企业的税率水平,保证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针对中小企业的不同盈利水平制订相应的所得税税率。

  二要鼓励中小企业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对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行业的中小企业,给予一定年限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三要鼓励中小企业再投资,对中小企业用税后利润转增资本再投资,将再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促进中小企业自身资本积累,为自主创新提供必要的资金。

  四要鼓励中小企业进行科研技术开发,通过税额减免、费用扣除、加速折旧、投资抵免、延期纳税等多重方式,鼓励中小企业从事创新研发活动。对研发后的成果收益,应予以税收减免,从而鼓励中小企业进行科技转化,使用科技成果。

  五要鼓励中小企业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科技研发基金。允许中小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提取减值准备,如风险投资基金、科技开发基金等,使政府与中小企业共同承担投资自主创新的风险。

  六要对中小企业技术人员的创造发明和成果转让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加大对科技人才的税收激励,调动科技人才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赵立扬 杨 剑 卜兴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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