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如何助推节能减排(经济聚焦)
“实施绿色金融,发展低碳产业,在中国当下显得尤为紧迫。绿色金融将完成单纯行政手段难以实现的节能减排任务,从而促进经济转型并推动产业升级。”这是日前“2012年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与会代表的共识。
所谓绿色金融,就是金融机构将环境评估纳入流程,在投融资行为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注重环保产业的发展,通过资金流向引导生产要素向绿色低碳产业集中,从而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和发展方式的转变。
“两高一剩”行业贷款增速放缓
近年来,绿色金融的理念在我国受到高度重视,而且开始得到实施与推广,央行、中国银监会等部门多次发文,要求严控对“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的信贷。
今年2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绿色信贷指引》,明确绿色信贷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对国家重点调控的限制类以及有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行业制定专门的授信指引,实行有差别、动态的授信政策。根据《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从三方面推进绿色信贷:一是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支持,控制落后产能信贷投放;二是注意防范环境社会风险;三是银行注重自身环境和社会表现。
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国内25家规模较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已有13家发布了绿色信贷规范文件;2011年全国19家主要银行“两高一剩”(高污染、高耗能及产能过剩)行业贷款增速比全部贷款平均增速低3.3个百分点。
我国资本市场也强化了对环保的约束。2008年,环保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今后从事钢铁、火电、水泥、电解铝行业以及跨省经营高污染、高耗能的“双高”行业的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必须通过环保核查。
政策、银行体系不完善等因素制约绿色金融的实施
绿色金融在我国还处于初级阶段。由于我国相关政策体系不完备,在具体实践中,银行开展绿色信贷业务还存在风险较高而收益偏低、信息沟通机制不健全、缺乏专业领域的技术识别能力等突出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杨志认为,国内大多数银行仍把低碳化经营视为制度和标准约束下被动的供给行为,甚至把低碳化等同于“履行社会责任”,以为实施绿色金融会给自身带来成本、技术等方面的困难。
除了政策和技术方面的不足外,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也是影响绿色金融业务开展的因素之一。虽然10多年来,通过国有银行对分支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的改革,地方政府逐步减少了对信贷的干预,但行政干预的存在仍是不争的事实。行政干预使得信贷业务“泥沙俱下”,绿色金融的落实也就大打折扣。
近年我国许多产业资本入股商业银行,比如中石油入股昆仑银行、宝钢入股深圳发展银行、武钢入股汉口银行等。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主管钟红认为,这一现象也值得关注。“一旦产业资本入股甚至控股商业银行,银行恐怕难以拒绝‘婆家’不合理的信贷需求。”
除了外部环境外,我国银行业体系自身不健全,也制约了低碳产业的融资。在本次论坛上,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易中舸透露,因为中小企业和节能环保产业在资产、技术、营运模式和市场运作等各方面具有自身的独特性,普遍具有轻资产、缺乏抵押物等特点,在目前的银行体系下,大量符合环保、低碳要求的企业难以获得银行信贷。
尽快出台绿色信贷扶持政策
如何发挥绿色金融推动节能减排的优势?易中舸建议,要进一步健全银行体系,国家应允许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银行,或专为环保产业融资的专业性银行。“国家不妨完全由民间资本来设立这些银行,这样既可以发挥民间资本信息更为充分的优势,也可以避免银行因为担心国有资产流失,不能给予低碳行业和企业充分的信贷支持。”
杨志认为,当前我国还应尽快出台对“绿色信贷”的扶持政策,制定“绿色信贷”目录指引、项目环保标准和环境风险评级标准,放宽“绿色信贷”的规模控制,实施差别信贷政策,使商业银行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有利可图。同时,环保等部门还应加强与银行的信息交流,为银行开展绿色金融提供指引和技术支持。
还有专家认为,除了银行的间接融资外,我国还应充分利用股权投资基金、债券和股市等直接融资手段,促进对绿色低碳产业的融资支持。
针对近年紫金矿业、华英农业等上市公司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专家认为,我国今后还要在节能环保方面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约束,提高准入门槛,加强环保相关信息的披露。
杨志表示,在推进绿色金融方面,除了要大力发展金融市场、丰富融资渠道之外,尽快推出强制性减排和碳排放交易市场也很重要。她认为,碳排放交易本质上也是一种金融活动,但与一般绿色金融项目相比,其节能减排的效率更高,而且更紧密地连接了金融资本与基于绿色技术的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