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利益潜伏 部委拉锯“药房托管”
“药房托管还在继续试行阶段。”在11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大期间卫生部副部长王国强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此前药房托管模式已经试行了近8年,但在政策上基本处于停滞阶段。
在新医改方案中,“降低药品价格、取消药品加成”已经被视为破除“以药养医”的主要方向,与此同时,被业界认为是医药分开,降低药品价格最行之有效的“药房托管”模式则依然处于试点阶段。
记者了解到,“药房托管”模式踯躅近8年的背后是管理部门的利益纠葛和权力纷争。以商务部为代表的“药房托管”支持方指责卫生部为了利益和控制权不愿意将药房从医院剥离;而作为医院主管部门的卫生部则认为“药房托管”无法确保药品的安全。
利弊争端
所谓药房托管就是指医疗机构将其药房交由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够承担相应风险的医药企业进行有偿的经营和管理,以解决目前百姓意见较大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以及医院药价高于市场价格等弊端。一旦实行托管,则意味着药房由社会企业提供和销售药品并进行管理,而目前医院的药房所有者归属于医院自身。
“通常医院的药房利润在15%左右。”北京一家已经试行医改的医院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医院拿这部分资金进行扩建等用途。”
卫生部在北京推行的医改模式是,“医院的药品降价,不再加价15%,而增加门诊费用,由医保出钱增加医生出诊的费用,药房还是归医院所有。”
而商务部对“北京模式”存在颇多的异议,商务部主管市场药品流通环节,涉及诸多药店连锁企业。为了打破医院对药房的“垄断”,商务部一直在为药房托管,社会企业进入医院药房而争取权利。
“我们已经写了几次申请,希望推行药房托管、医药分离。”商务部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
不过,卫生部对“药房托管”的态度很谨慎,王国强在记者采访时表达了对药房托管的顾虑,“对于药房托管这一问题,我们考虑难点是,一方面要患者购买和医生开处方都能够便捷,另外一个方面是药房的药品要安全。”
而商务部人士并不认可卫生部的上述说法,“国内目前发展的比较好的连锁药房已经很多,医院可以制定自己的规则,进行严格招标,这不存在特别大的鸿沟。”
业内指出,商务部和卫生部争夺的都是医改背后的巨额利益,争的核心便是医药分离、药房托管、涉及医生利益的核心问题。
2012年4月国务院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中提出要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同时要选择300个左右县市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消药品加成,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服务价格。
但据记者了解,在诸多涉医改文件、方案中迄今没有一份明确涉及“药房托管”,也没有对“取消药品加成”的具体形式进行规定。
千亿市场博弈
根据新医改方案,“十二五”期间,医改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破除以药补医。
受访的卫生部内部人士指出,“不能说以药补医是完全错误的。许多年前,中国的医疗资源不足,通过以药补医的形式,我们得以快速建设医院,扩大医院的就诊能力。”
现在,虽然在医院试点中,产品是定价销售,但是如果实行药店连锁,“药店连锁企业还是能够为患者提供更为低的药价。”一个已经实施“药房托管”试点的地区的医药连锁协会人士表示。
据了解,2012年中国的药品销售总额将达到8000亿元,医院药房的市场份额接近85%,即医院的药房存在近7000亿元的潜在利益。
“这样的数量级,潜在着很高的利益。医院使用谁的药,依旧非常关键。”上述卫生部人士表示,一旦药房交给社会企业进行管理,“我们每年为国家缴纳的税收都十分可观。”
事实上,在实施取消药品加成的地区,医院药房已经威胁到了社会药店的生存。“之前药品加成是15%,取消之后我们医院开药的患者明显增加,尤其是一些多种疾病的慢性病患者。”试行医改的三甲医院人士向记者表示。
在对商务部人士进行采访期间,不断有药店经营者向他反映意见,“患者去医院开药,现在药店生存有些困难”。
而与社会药店不同的是,目前医院属于事业单位,其管理的药房无须对药品进行缴税,对于一个近7000亿元的市场来说,经营差别是巨大的。
目前,南京市专门成立了药品集中托管中心,对南京市市属9家三级医院药房实施托管。托管方是南京医药,其主要控股方是国资,“其实,只是利润从国家左手到了右手,并没有实现真正的竞争。”上述医药连锁协会人士表示。